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07396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4]629号 |
发布机构: | 厅法规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4-08-05 |
省公路局,厅运管局、厅航运局、质监站,省公路局路政执法总队,厅高管处、厅运输处、厅公路处、厅安监处:
为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开省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99号)和《关于在各部门网站公开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84号)要求,结合我省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厅直各单位和厅机关有关处室统一按照附件格式,上报属于各自审批权限的行政审批事项,审批事项要严格按照以下内容报送: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子项、项目类别、设定依据、审批对象、承办单位(处室)、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流程图和备注。
二、厅直各单位和厅机关有关处室的具体审批事项以7月1日《陕西日报》公开的《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容为准,不得随意进行增加、减少或调整。确需调整的待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结束后由省厅协商省审改办统一调整。
三、审批流程图由厅直各单位和厅机关有关处室根据相关事项的具体内容自行设计,没有统一格式要求,但要明确申请人提交申请到办结各个环节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办理时限、审核标准等内容,做到每个事项的办理环节、程序、时限、责任人有据可查。
四、015022项材料由厅高管处负责提供。
五、厅直各有关单位及厅机关各处室务必于8月4日前将材料报厅法规处,各部门要对上报材料的内容认真审核校对,确保上报内容准确无误,省厅届时将在厅机关门户网站上对社会进行统一公布。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8月4日